西安律师事务所浅析建设工程案件原告主体不适格
2021年10月27日,陕西言善律师事务所王咏律师收到了一份来自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该案历时4个月,案涉工程总造价8000多万。所涉法律点繁多且细碎,如何设计诉讼策略将原告请求一击致命将是本案的破题之举也是本案的关键之处。在收到裁定结果的那一刻,还是不由得感叹——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本案裁定书全文内容如下:
一、裁定书内容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陕0404民初4158号
原告:陕西××××有限公司,住所地,咸阳市渭城区×××。
法定代表人:李××,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陕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男,×年×月×日生,汉族,住陕西省咸阳市×××1单元18楼
被告:陕西××××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咸阳市××××××。
法定代表人:田××,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葛××,陕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男,×年×月×日生,汉族,该公司员工。
被告:陕西××××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咸阳市××××。
法定代表人:张×,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咏,陕西言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即刻支付原告工程款3085735.8元,并按照同期银行利率年息4.9%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14年4月至目前已产生利息90.72万元,本息共计3992935.8元;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一即刻退还工程保证金200000元;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即刻支付原告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1985186.43元,并按照同期银行利率年息4.9%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14年4月至目前已产生利息72.9556万元,本息共计2714742.01元;4、判令被告二对一项中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一于201×年×月×日签订《××××施工合同》一份,约定将其承包的被告二的××××基地项目土建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施工内容包括该项目办公楼、零部库、室外棚区、辅料库、PDI的土建工程。合同签订后,原告立刻按照被告一指示进场施工,并于201×年×月完成所有施工任务。随后双方对涉案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及结算,并于201×年×月×日形成《陕西××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决算审核意见》一份,最终确认结算价款为898.097万元。经双方对账,被告一仅支付原告工程款589.5万元,仍下欠付工程款3085735.8元。现该涉案工程已由被告二实际使用近七年之久,但被告一多次推诿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也不按期退还原告所缴纳的工程保证金20万元,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
本院经审査认为,在本案中,原告称陕西××××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与被告一签订《××××施工合同》时,陕西××××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原告公司未出资和参与涉案工程。故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原告主体不适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0154元,在本裁定生效后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律师观点
本案中,其实律师可以向法官揭示的法律争议点有很多,如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等等,每一个法律争议点的探讨都将会牵扯到案件的走向,但考虑到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案件当事人对案件效率的重视,因此,律师在对诉讼策略的设计上势必要去繁从简。
本次案件最终能够顺利解决,显然离不开承办律师的专业度及对过往承办案件的经验。律师在遇到复杂案件时,抽丝剥茧的能力尤为重要,不是仅仅将事实或法律条文进行罗列就能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在拨开层层迷雾的过程中看清问题的本质,从而找到关键点,最终击破!
事实上,本案原告提交的《施工合同》、《结算书》等关键证据中,落款名称及所盖公章均为“某某某公司分公司”,显然与原告主体不符,于是,凭借律师过往经验判断,分公司一定有问题,后在经过查询得知,该分公司主体并不存在,且没有工商注册信息。现原告以总公司的身份提起诉讼,那么是否应当对所盖公章不符一事做出合理解释。甚至,原告方可能会因私刻、伪造公章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以原告主体不适格这一争议点,作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本案能够被全案裁定驳回起诉的关键。
三、律师简介
王咏律师,女,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诉讼经验、诉讼技巧,善于制定诉讼策略,分析问题客观、精准、到位,在争议解决方面有独到见解和方式。执业以来王咏律师一直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办理过多起复杂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及房产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同时担任多家企业公司法律顾问,熟悉各类公司业务、债务清算等。
